标的名称 | 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榕根坡商品房(现吉阳区商品街)3巷26号房产 | ||
项目编号 | N0124FC210156 | 挂牌价格 |
535.4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0-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02 |
标的所在地区 | 外省市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榕根坡商品房(现吉阳区商品街)3巷26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N0124FC21015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0-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0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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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5,354,0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8-11 | |||||||||||||||||||||||||||||||||||||||||||||||||
评估机构 | 湖南英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5,354,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海南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97514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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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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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湖南省荣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三亚房产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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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英特[2021]评报字第014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包括本公告未予披露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证载所有权人是陈芳园。根据陈芳园出具的《关于房产使用权成交价款归属及划转的函》,转让标的实际所有权人为海南湖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后,陈芳园承诺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 4、转让标的目前没有土地使用权证。转让标的是1989年购入的商品房,后经改造并加建一层,没有交纳土地款。1993年办理房产登记证,因当时政策没有规定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必须两证合一,所以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 5、转让标的土地目前登记在以前开发商“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 名下,“三亚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取得该地块时为划拨用地。转让标的过户时国土部门需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费标准具体以国土部门实际要求为准,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须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第四层为自行加建,没有办理报建等手续。根据房产登记中心2000年在转让标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批示要求“补办土地登记和房屋加层登记后两证合一”,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在房产交易中心的询问,该加层办完报建手续后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7、因历史遗留问题,转让标的现被人占用。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腾房。 8、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自行处理标的遗留问题,自行了解房屋加建部分及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相关事项,自愿承担加建部分面积可能无法纳入权证、因历史遗留问题土地登记无法补办等风险。成交后,不得以加建部分面积无法纳入权证、土地登记证无法补办、无法腾房等为由,拒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者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但拒不履约。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海南当地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独立法人公司须提供至少3个月【含】以上完税凭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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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达到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时(如须补办加建报建手续、补办土地使用证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renwenguzhai.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达到办理产权过户的条件时(如已补办加建报建手续、补办土地使用证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3、转让标的过户所需的交易双方须支付的各种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土地系划拨地,过户时国土部门需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费标准具体以国土部门实际要求为准,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须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因历史遗留问题,转让标的现被人长期占用。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腾房。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榕根坡商品房3巷26号(商品街3巷26号)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叶先生 13975143043 看房需提前一天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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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10-20 09:00:00 至 2021-11-02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1-11-0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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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10-20 09:00:00-2021-11-03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万先生 |
咨询电话 | 17373108018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